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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两次购黑自行车可劳教
日期:2006年7月28日14时  作者:  来源:北方热线-沈阳今报

  目前,北京盗销买赃自行车数据库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市民初次购买黑自行车,将被“批评教育”;二次购买,将被视为收赃,视情况处以警告、治拘或劳教等治安处罚;如大量收购,警方将依据“收赃罪”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北京市治安总队副总队长王晓兵昨天介绍,在盗销买赃自行车数据库中,嫌疑人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都备案待查。嫌疑人只要有一次治安处罚记录,即被录入数据库;再次落网,该次违法记录将“通连”此前数据,以此逐次累计。被录入两次以上,即可处以劳动教养、刑事拘留等处罚。此外,数据库同时实录买车人资料。市民首次购买赃车,警方将处以“批评教育”;二次购买,即被视为“收赃”,处以警告等治安处罚,严重者可被处以治拘或劳教;大量收赃,可按“收赃罪”论处,追究刑事责任。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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