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与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的“申浩奖学金”评选活动于2006年5月20日在风景如画的上海交大闵行校区举行。申浩奖学金是由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发起设立的,其宗旨是为了奖励学习勤奋、品学兼优、综合素质高的交大法学院学生,以此促进法律专业人才的锻炼和培养。此次奖学金的评选得到了上海交通大学和法学院各级领导的关心和帮助,并有很多优秀的交大学子参加了奖学金的申请。
今年4月份申浩奖学金的评选办法一经公布,申浩律师事务所就陆续受到数十位交大法学院学生亲自递交的书面申请材料。今年5月份申浩律师事务所在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评 后,确定了15位候选人,并将候选人的主要书面材料在交大校园网和申浩律师事务所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公开接受异议。
申浩奖学金的评选面试于5月20日在交大闵行校区法学院进行。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主任田庭峰律师、副主任贾明军律师、合伙人王冰律师以及何丽莹律师、周建辉律师、何丽莹律师、卫新律师、章文哲律师等七人组成评选委员会,田庭峰律师担任了委员会主席。另外,申浩律师事务所的十几名律师和律师助理作为工作人员到场协助评选工作的进行。
在15名候选人中有一位同学因个人原因遗憾地在评选前两天退出了评选,因此参加20日评选的申请人共有14位同学,其中包括交大法学院博士生一名,硕士生十一名、本科生一名。
当天申浩奖学金的评选采用了书面材料与现场面试评选相结合的形式,其中书面材料占总分的40%,面试占60%。现场面试评选借鉴了外资律师事务所和大型企业的面试形式,分别安排了“自由演讲”、“固定问题”和“自由提问”等环节。在面试过程中,参选者不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演讲和问答,而且还要求用英语和评委进行对话和回答评委的提问。

14位参选者中有四、五综合能力十分优秀的同学得分非常接近。最终经过一番激烈的竞争,在最后一轮自由提问和英语提问环节过后,卢中伟同学和叶陶冶同学脱颖而出,分获得总分前一、二名。
当天评选结束后,申浩律师事务所田庭峰律师致词对上海交通大学和法学院的领导和老师,以及参选的同学表示感谢,并对获奖同学表示祝贺,也同时对本次奖学金的评选作了总结,最后他还热情地邀请各位参选的同学以后到申浩所来实习或者工作。随后申浩所律师还向未得奖的参选同学颁发了纪念奖。而两位获奖同学的材料将在一周内公开接受异议。申浩律师事务所所将另行安排颁奖仪式,向这两位获奖同学每人颁发6000元人民币的申浩奖学金和奖杯及证书,并为每位获奖者定做一枚“申浩奖学金”戒指以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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