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事由:行政许可法:执政为民的法律体现 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行政许可法》。这标志着中国政府执政为民的理念在法律上得到了具体的体现。行政许可法确立了有限政府的观念。它第一次将那些市场主体做得了而且做得好的事项完全交给了市场主体,大大缩小了政府审批的范围,从根本上实现了还权于民。因此,行政许可法的颁布,是中国公民和其他市场主体权利的一次大解放。>>发表评论
国务院法制办:绝大多数腐败案件与行政审批有关 国务院法制办一位官员29日在此间表示,绝大多数官员腐败案件与行政审批有关,如何防止和治理行政审批过程中的腐败问题,是中国制订《行政许可法》的“一个最基本的出发点”。曾直接参与这部法律制订的汪永清说,法律不允许政府部门擅自设定行政审批,设定行政审批时必须解释必要性并明确所规定的条件,从而从源头上防止了行政机关自设权力徇私腐败的可能。
南方都市报:建立对“红头文件”的事前审查机制 尽可能地杜绝一些违法“红头文件”的出台,并尽可能地杜绝一些内容有严重缺陷的“红头文件”出台后被人误用,就应当建立起对于“红头文件”事前的审查机制。从行政法上讲,行政部门制定规章以下的“红头文件”,不属行政立法范畴。按规定,只有行政立法才有审查环节,对于规章以下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法律并没有规定审查程序。因此,欲建立对于“红头文件”的事前审查机制,首先还必须建立起相应的法律程序。在这方面,我们对“呼之欲出”的新备案审查体系抱以极大的期待。
人民日报:改革现行行政许可制度的重大举措 行政许可法对行政机关该许可的不许可、不该许可的乱许可等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同时,规定了实施行政许可原则上不准收费,实施行政许可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从而确保了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从制度上防止利用行政许可“寻租”。>>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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