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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害了两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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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就贸然为产妇接生,致使婴儿出生不到二天就死亡的尹某,被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以非法行医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石某各项经济损失9万余元。
尹某是湖南人,原来在家乡的镇卫生院作过三年的中医内科中医师。2002年上半年,尹某到象山石浦打工,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情况下,在石浦一带非法行医。
来自四川的石某,因为妻子要生产了,为了节约点钱,经人介绍,找到了尹某。尹某说,只要胎位正,他可以接生,并随石某赶到了石某住的工棚屋。工棚屋极为简陋,住的也远不止石某一家人,尹某就在这样的环境下,未对接生环境消毒,就给石某的妻子打了催产素就地接生。过了三个小时,一名窒息的男婴出生了。尹某便以药物注射、拍打婴儿足底等方法致婴儿发出哭声,观察后认为没事就收取了400元接生费离去。后婴儿出现气喘等症,慌张的石某又赶紧找回尹某救治。尹某为婴儿量得体温为39度,在肌注柴胡针无效后,害怕了的尹某建议石某马上将婴儿送到石浦台胞医院。经医院抢救,婴儿病情仍然不见好转,医院遂建议家属转上级医院救治。但因家属放弃治疗,同日晚,婴儿死亡。
象山县人民法院受理尹某非法行医一案时,死亡婴儿的父亲石某也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尹某赔偿各项损失17286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石某在这一事件过程中也存在过错,因而须承担一定责任。
宣判后,尹某与旁听席上的妻儿都痛哭不已。石某依旧沉浸在丧子之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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