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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来源:北京青年报 新闻作者:陆洲 新闻日期:2006-3-20 9:34:15 |
保监会昨日高调回应重疾险风波———
本报讯昨天,中国保监会首次对近期发生的重疾险风波作出回应。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在昨天下午的重疾险问题媒体通气会上表示,监管部门将推出包括完善保险条款审批备案制度在内的五项举措,解决重大疾病保险目前存在的问题。
从去年年底网络文章《在中国千万不要买保险》的流行,到今年2月21日,法院受理国内首例针对保险合同诉讼案———六位深圳投保人针对友邦重疾险起诉友邦深圳分公司案,重大疾病保险备受舆论关注。
昨天的通气会,是在正在召开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间隙举行的。保监会相关发言人介绍了今后将出台的五项举措。
一、完善保险条款审批备案制度。“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条款”,发言人特别指出,改革现有审批制度,让有医学背景的专家进入审批小组,让通过审批的条款成为符合消费者期望的产品。据了解,目前发生在深圳的重疾险纠纷中,对癌症的确诊方法即存在很大争议,六名投保人认为友邦相关重大疾病保险对某些疾病的释义违背了基本医学原理。
二、推动重疾险标准化进程。这位发言人表示,“首先要明确国内重疾险必须承保哪些疾病,然后统一对这些疾病的释义。”据了解,完成此项工作的要点在于,制定我国疾病发生率表,准确了解我国疾病发生的基本情况。这位发言人指出,重疾险是最不应该“一张保单卖全国”的险种,中国幅员辽阔,不同疾病在各个地区发生的概率以及相同疾病在各地治疗的费用都不同,各个公司的重疾险应该有自己的个性,并且因地制宜。
三、推动保险代理人分级分类考试制度。“近来在深圳发生的事情,更加说明了提高相关业务人员的素质,避免误导的重要性。”发言人表示,要通过加强从业人员资质审批力度,加强道德教育,使业务人员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客户”。
四、成立核保核赔监管机构。为解决保险业理赔中存在的问题,保监会正在制定核保核赔标准流程。针对重疾险,这位发言人表示,如有必要将出台专门的人身险核赔的管理办法。据了解,近期保监会即将成立专门部门,负责监管保险公司的核保核赔工作。
五、加大创新力度,推动保险产品本土化进程。这位发言人指出,保险业进入中国后,面对与国外不同的社会经济环境,存在水土不服问题。据了解,由于近年来,众多国外保险公司进入我国,大量保险合同条款是经直接翻译而来,造成保险条款照搬照抄各国行业标准和惯例。这种快速引进来不及消化的现象,给消费者比较各公司产品带来困难,且容易发生保险纠纷。有分析认为,这次深圳发生的纠纷就与相关保险条款晦涩难懂有关。
会上,这位发言人还提到流传甚广并导致本次深圳诉讼案的网文《在中国千万不要买保险》,他认为,文中言论是不准确的。
发言人以中国人寿为例,说明重疾险在健康保障方面的积极作用。据介绍,该公司重疾险的两款主打产品,自2000年以来,产生赔付共计53.54亿元,其中2005年赔付16.16亿元,赔付率为23.24%。
该发言人还指出,我国保险业目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不仅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需要完善,公众也需要更全面地认识保险,“保险不是万能的,投保人要认真了解合同约定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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