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怀念旧版 · 设为首页 ·
首  页 热点追踪 典型案例 辩护匠艺 辩护咨询 反腐档案 忏悔录 上海热点
治安处罚 劳动教养 司法鉴定 法律法规 罪名详解 法律文书 本站专栏 联系我们
>>你的位置:新闻
男子酒后跌伤头部 抢救不当不治身亡
新闻来源:民商律师网 新闻作者:yiming 新闻日期:2006-4-4 17:10:24
  2004年5月21日凌晨,查女士的丈夫(33岁)酒后跌伤头部,被送往吴江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治。该医院自当天3时30分至15时15分的12小时内,没有把可能危及生命的病情告诉查女士等亲属,对病情观察不够仔细,抢救治疗措施不当。致使查女士的丈夫于当天20时死亡。

  查女士以医院造成严重医疗事故为由第一次向吴江市人民法院起诉后,申请委托了医疗事故鉴定。2005年7月19日苏州市医学会做出鉴定,认为患者严重的颅脑损伤致不可逆性中枢衰竭死亡,酒醉是加重颅脑损伤恶性进展的基础,但不是直接致死亡原因。医方诊治过程观察不细;对颅脑损伤的严重性向患者家属交代不够;病历中死亡记录书写不及时、病程记录欠规范等。但与患者死亡无因果关系。结论为不属于医疗事故。查女士接受不了这个事实,又委托律师做相关司法鉴定。司法鉴定认为医院的诊疗行为过错与查女士丈夫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查女士将该司法鉴定书提交给法院时被告知超过了举证期限。结合案件的其他情况,查女士撤诉后重新提起其他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

  4月5日下午,江苏省吴江市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查女士诉吴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延误救治致死医疗损害一案。

责任编辑:
关闭窗口
 热点新闻
 推荐新闻
本网站为非赢利性机构,所有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上海刑事辩护网业务信箱:tiantingfeng1@sina.com 联系电话:021-64484001,64484005 传真:021-64484006

上海刑事辩护网 版权所有地址:上海市虹桥路1号(徐家汇)港汇中心40楼 邮编:20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