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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深化城市医疗体制改革试点,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近年来,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的主要问题是: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存在问题,公益性质淡化;社会资源进入医疗服务领域不畅,发展不快;医疗服务监管薄弱,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缓慢,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仍很突出。
第六,切实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七,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狠刹不正之风。
2005年11月28日的《经济观察报》刊登出一篇文章,对卫生部《关于深化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3月28日稿和7月13日稿进行了对比,可明显看出后者更加侧重了公益性。后者开篇对卫生事业的定义是“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7月13日稿中指出了当前医疗服务体制的五大问题:医疗资源过分向大医院集中,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缓慢;公立医院出现市场化倾向,公益性质淡化;医药费用增长过快,群众就医负担加重;基本医疗的公共投入不足,社会资金进入难,多渠道办医的局面没有形成;医疗服务监管薄弱,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群众“看病难、看病贵”。
并将医疗体制试点改革的四大目标调整如下:落实政府保障群众基本医疗的职责,维护医疗行业的公益性质;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源投入,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部分现有公立医院改革,建立以保障群众基本医疗为主、适应不同需求的城市医疗服务体系;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加强医疗行业监管,促进有效竞争,维护医疗服务秩序,使群众享有费用合理、安全可靠、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卫生部基调的不断转变,在依赖市场机制的商业性和依靠政府主导的公益性之间,卫生部逐渐偏向后者。问题在于,这场牵扯到诸多部委利益的改革恐怕并为卫生部所能完全决定,需要联合发改委、财政部、民政部、食品药品监管局和中医药局等相关部门并协调好相应的关系来共同推动。
平价只是公益性的一个开端
在2006年1月7日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高强在讲话中提出,要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建立医疗救助基金,不许见死不救,同时要求各地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
推行平价医院建设主要依靠新疆的经验。新疆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自治区政府建立两所济困医院,要求各地市州政府都必须建立济困医院,而且要求公立医院必须拿出10%的床位作为济困病房,这一做法社会反映非常强烈,因为在保证医疗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比较好地解决了当地低收入群众的医疗问题。
随着平价医院这一概念的出台,各地反应积极,纷纷迅速行动,一下子涌现出不少平价医院,民营医院也非常活跃,但大多数平价医院处于测试运营成本的阶段,平价医院的整体运营状况将作为今后医疗体制改革的有力证据,用来判断改革的方向和确定改革的思路。
根据对于平价医院的新闻报道和相关调查,我们给出如下的评价和考虑。
第一,平价医院是对医疗资源分布不合理的有效调节,事实表明,充分利用现有的卫生资源来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基本医疗需求是行之有效的。
第二,平价医院是对医疗服务价格虚高的直面撞击。平价并不意味着低质,医疗服务将创收的水分挤出后,剩下的就是所谓平价的医疗服务。
第三,平价医院是对医疗结构扭曲的激励体系的还原矫正。医生所处的激励体系不同,便会给出截然不同的诊疗方案,平价医院的激励体系能否影响到公立医院,其困难程度可想而知。
第四,平价医院是对公共财政体系改革的推动促进。政府对卫生事业投入应该有所追加,还是像从前一样逐年减少?如何合理和有效地分配这些投入,支持公益性质淡化的大医院,还是支持服务于弱势群体的基本医疗需求的平价医院?这些问题将取决于公共财政体系的改革定位。
根据新闻发言人毛群安的说法,平价医院可能是我国首批真正的公立医院。平价医院是否作为卫生事业回归公益性的一个开端,大家都抱有类似的疑惑,我们只好拭目以待。
总之,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事关重大,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改革方向的战略问题上,选择政府主导的公益性质无疑是正确的。在改革方案的战术问题上,选择时要慎之又慎,执行时要雷厉风行。我们坚信,一套行之有效的改革方案,只要受到了人民群众的热情拥护,就一定能够坚定不移地推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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