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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游戏致残 监护人也担责
新闻来源:大别山晨刊 新闻作者:yiming 新闻日期:2006-3-24 18:31:42
  两儿童万某和汤某在家门外玩耍,汤某扔石子致万某右眼受伤致残。3月17日,金安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并依法对该案进行宣判。

  据了解,去年8月某日下午,家住金安区望城街道的万某被母亲带到汤某家去串门后,其母与汤某的奶奶等人在屋内打牌,而万某和汤某则在门外砸石子玩。其间,万某被汤某用石子击中了右眼,当即被送往市人民医院治疗。后经做司法鉴定,受害人万某构成八级伤残,右眼功能受到严重损害。同时在索赔未果的情况下,万某在父母的监护下,将汤某推向被告席。

  经法院调查了解,认定汤某扔石子的行为与万某右眼受伤存在因果关系。但万某的母亲在该事件中未尽监护职责,对万某的损害结果也应承担一定责任。日前,法院依法判决汤某的父母在该案中承担70%的责任,赔偿万某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残疾补助金等费用及精神抚慰金1万元,总计2.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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