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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jf:year]年[jf:month]月[jf:day]日[jf:hour]时 作者:[jf:author] 来源:[jf:sour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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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案,在夜总会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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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点案件》 2004年01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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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发生在夜总会的命案。在这起命案中,5个夜总会的服务生打死了一个来消费的客人。荒唐的是,命案的起因竟是因为夜总会小姐不愿意出台。
片国哲等5个服务生都是东北人,年龄最小的还有3天才满21岁,最大的也不过33岁。检察官对他们提起的罪名是故意伤害罪。死者郑先生今年42岁,是一家中日合资公司的董事。去年8月20日,公司接待了3名韩国客人。当晚,郑先生、公司董事长、司机及3名韩国客人一起来到长宁区一家夜总会消费,据说是因为这儿有韩文歌曲。
随着审理的展开,一份份相关人员的描述,为我们展现了命案发生的整个过程。
小姐小花:8月20日晚上11时30分左右,先来了5个客人,点了5位小姐。客人中3位说韩国语,另两位会说中国话,他们之间用英语交流。后来又来了一个男的,说是司机,坐在边上休息。我服务的客人会讲中国话,个挺高的,人胖胖的(注:她服务的这位客人正是郑先生)。21日凌晨1时左右,3个韩国人先离开了,3个服务他们的小姐也和他们一起走了。我服务的这位客人请我出去吃夜宵,还要我陪陪他。我说自己是不出台的,他说不出台他就不埋单,也不给我小费。后来,我就去找妈妈桑爱莲进去,我没再回去。
妈妈桑爱莲:我进去给客人解释,这位小姐是不出台的。他很不高兴,用右手朝我额头打了一拳。我说“你凭什么打我?”他马上又用左手打了我一下耳光。我边哭边骂,他也和我对骂。这时,外面一些服务生冲了进来,老板娘也进来劝我。和那客人一起来的人也在劝他,他要冲过来打我,我很气,拿手机砸他,没砸中。后来,服务生一起冲过去打他。老板娘拼命劝,两三分钟后才把他们劝住。
老板娘:一开始,几个服务生将客人推倒在沙发上,几个人用拳头打他的身体和头部。客人顺手拿了个果盘抵挡,后来果盘也被打掉了。后来,我把服务生和爱莲都劝走。我看见客人从沙发上站起来,头上有血流下来。我准备和他沟通沟通,客人又开始骂骂咧咧。
司机:郑先生骂人,还找手机要报警,要把老板抓进去。服务生就又冲进来打他,又打了两三分钟,后来劝住了。(老板娘:这时客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像是被打昏的样子。)服务生帮我们把郑先生抬进车子。几个人一商量,将郑先生送到静安区一家宾馆休息。中午12时15分左右我再去时,发现郑先生已经死了,姿势和我将他抬到床上时没有什么变化。(郑先生等吃晚饭时点了4瓶韩国清酒,郑先生还到外面买了一瓶一斤装的二锅头。在夜总会,5个人又喝光了3瓶轩尼诗。)
宾馆服务员:客人是凌晨3时30分左右到的,同来的人说他喝醉酒了。后来是用行李车送进房间的,整个过程中他都没有醒。
法医:头部、右侧大腿多处受伤,系颅脑损伤合并窒息死亡,系受外力所致。
虽然死者的父母、儿子当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索赔22万余元,但这无法弥补死者家属心中的创伤。服务生在供诉并后悔着,但这也无法回避罪责,他们的大好青春将在牢狱中度过。无论案件将如何判决,双方都是输家,这也给我们每个人留下深深的思索,理智、控制、妥善处理争执,是需要用实际行动来实现的。(摘自劳动报 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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