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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来源:中国法院网 新闻作者:胡海容 新闻日期:2006-3-23 16:42:57 |
普通妇科炎症,一家民办医院却将其诊断为性病,让病人花了11464元,“治疗”了一个半月后,还告诉患者要打“持久战”。该医院直到接到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的传票,才于日前归还了病人傅小姐9500元。
傅小姐因为感到尿痛尿急,于2005年5月28日来到上海市国权路的一家民办医院就诊。医生对她进行了一次尿样化验后,告诉傅小姐患上了严重的妇科炎症,还极有可能得了名为“CA(尖锐湿疣)”的性病,如果不及时治疗,后果不堪设想。随后,医生给傅小姐开了头孢他唑和奥硝唑等抗生素。
在随后的一个半月,傅小姐先后在该院就诊18次,前后共用去医疗费11464元。可傅小姐的病非但没有象医生最初答应的那样能治好,反而又被诊断出患有盆腔积液和肾结石,医生还称病毒已变异,要傅小姐作好继续治疗的思想准备和经济准备。
为了确定病情的严重程度,傅小姐先后来到长海医院和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进行检查,两家医院都认定傅小姐根本没患什么性病,而是普通的妇科炎症。傅小姐遂向原先那家民办医院提出质疑,此时,院方却百般推诿。无奈之下,傅小姐于2006年2月28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归还医疗费11464元并赔偿误工损失1909元。
医院在收到法院开庭传票后才与傅小姐达成和解,退还傅小姐共计9500元,傅小姐也向法院撤回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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