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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服务员盗窃客人29万元钻戒被判十年
日期:2007年3月14日10时  作者:  来源:中国法院网

  酒店服务员盗窃客人29万元钻戒被判十年

  北京一家四星级酒店的年轻服务员杨明利在查房时,发现了放在床头柜上的一枚价值29万余元的大钻戒,见财起意的他将戒指拿走并藏了起来。客人报案后,杨明利向民警交待了盗窃钻戒的事实。3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杨明利有期徒刑10年。

  杨明利是天津人,今年刚满20岁,在酒店当服务员。2006年8月16日清晨,住在1111号房间的钱先生要退房离开酒店,杨明利被派去查房。杨明利来到钱先生房间时,发现床头柜上放着一块手表和一枚闪闪发光的钻戒,而钱先生却收拾好行李离开了房间。见财起意的杨明利将钻戒藏起,等钱先生走后给前台打电话说客人将手表忘在客房里了。这时,电梯里的钱先生也想起忘了拿手表和钻戒,遂匆匆返回房间。杨明利将手表交给钱先生,钱先生戴上手表问钻戒在哪里,杨明利说自己只看见手表,还假意帮钱先生查找一番。看见钱先生对自己起了疑心,杨明利连忙离开了房间。钱先生报案后,杨明利在民警的盘问下交待了盗窃钻戒的事实。

  一中院经审理,认为杨明利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所盗窃的钻戒经鉴定价值29.66万元,杨明利的盗窃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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